2016年12月15日下午,学报社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等7种学术不端现象。学术不端行为长期存在并早已为全社会所诟病。然而,尽管“学术不端”常常为人们所提及,但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学术不端,一般人在认识上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范围。因为是带着问题学习,所以,学习过程中,学报社全体员工十分认真,在听读过程中努力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标准、明确的解释与平时对“学术不端”的模糊认识对应起来理解,加深了理解,加深了印象,进一步明确了学术不端行为的范围,思想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在讨论中,结合自己的工作性质,全社老师一致认为,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我们责无旁贷。学报是重要的科研成果发布平台,是不端学术行为发生的重要领域,作为编辑人员的一项基本功,我们应练好识别不端学术论文的本领,建立健全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原则、工作机制、预防措施,增加刊文前的查重环节;要勇于配合相关部门对学不端行为的调查、认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第八条为“高等学校应当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建立对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所涉及内容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健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第九条为“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在合理期限内保存研究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保证科研档案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的内容特别准确、细致地对学报社的信息数据保存工作做出了指导,给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提供了有利保障。《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更加强了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认识到坚决杜绝所发文章是每位员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的分内之责。

通过学习,全体员工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从自己做起,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规范自己的科研行为,弘扬勤奋踏实的实干精神,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坚守学术操守,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努力促进学术创新。